征文征稿

关于开展“关键教育事件”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金鹤小学     更新时间:2019-03-18 15:41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及《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砺新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总结我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立德树人的宝贵经验和实践启迪,更好地探索教育规律,促进学生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品质教育内涵,决定举办主题为“关键教育事件”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题材内容

关键教育事件是指对教师有特别影响和启发的、甚至改变了原有观念和发展方向的事件。围绕“关键教育事件”的主题,选取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值得回忆和思考的细节和事件,揭示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价值及方法策略,反映关键教育事件对自身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改革的影响和作用。

二、撰写要求

1.关键事件的范围。从广义角度理解,“关键”可包含人、事、物所产生的影响。可以是一个重要的细节或片段,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事件或几件事构成的一个系列;可以是个人的成长,也可以是一个教师群体的发展;可以是发生在校内的,也可以是发生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可以是成功经验,也可以是失败教训。

2.关键事件的内容。重点针对教师的思想水平和专业成长的提高,从涉及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选取题材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班级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学校管理、教研活动、家庭教育、心理咨询辅导、校外培训、社会生活等。  

3.关键事件的选取原则。以作者亲身经历为基础,真实、准确地反映文章所涉及的人和事,不可虚构。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可以用化名并在文末备注情况。 在保证真实性的基础上,选择的题材内容和观察角度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新鲜感。

4.行文思路。以事件发生、发展为主线,以事件中的人的观念、思考、行为转变为重点,凸显过程以及事件中的价值和意义,最终凸显事件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

本次征文不包括纯理论探讨和文献综述等类型的稿件。

三、注意事项

1.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 字左右为宜,未在省级以上刊物中公开发表。

2.必要的引用材料(包括网络文字)务必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不得抄袭。

3.文章用word文稿编排,A4纸打印,左侧装订。标题为宋体3号字,标题下为作者单位与姓名,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正文一级标题用“一、”“二、”……”,二级标题为“1.”“ 2.”……,“三级标题用 “(1)”“(2)”……,四级标题用“①”“②”……,一般不使用五级标题。

4.为了便于联系,文章末尾需提供作者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组织方式

1.各单位要做好征文的初评工作,把好质量关,按各中学及大众工业学校4篇、小学3篇、幼儿园、其它教育单位2篇、教育局机关和教育学院各10篇以内的数字上交(市、区示范性学校和教师数在100人以上的中小学、50人以上的幼儿园可增报1篇)。

2.上交征文的材料为:征文纸质稿一式3份、登记表1份(需填写具体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版的征文和征文登记表电子稿(见附件)。各单位需由专人将参评的征文集中上报至教育学院科研部负责相关学段的科研员,电子稿发至jdqkys@126.com信箱。征文的电子文档必须以“单位名称.作者名.标题”的形式命名。

3.征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选送部分征文参加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上海教育科研》编辑部等联合举办的2019“黄浦杯”长三角教育征文评选活动,还将对部分获奖优秀征文汇编成册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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