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招生计划
1、招生班级数:6个
2、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3、招生范围:江桥镇金华社区(沙河路以东)、金岸社区、金桥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鹤旋路以北)、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三、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1、工作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李玉兰
组员:唐莹、陆莉燕、刘瑜婷、张惠华、陈艺嘉、陈建华、胡阳光子
2、监督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徐跃才
组员:管宝林
投诉电话:021*39551575
三、具体要求
(一)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在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根据《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管理办法》、《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等规定,依据分值高低统筹入学。如申请人数超出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超出部分由镇招生办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招生办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于4月22日上午8:30——下午16:00,在江桥小学东校区校门北侧登记点(虞姬墩路48号)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具体登记时间见《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若确有困难需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联系镇教委(联系电话:59144430)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17921842@qq.com。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4月13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招生办、学校将对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四、其他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江桥频道”:http://jiangqiao.jiading.cn/
嘉定区金鹤小学:http://jhxx.jdjy.sh.cn/
招生咨询:39551575
嘉定区金鹤小学
2023年4月10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