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执行《金鹤小学2016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校园安全和谐,根据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协商,确立形成了《金鹤小学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德育篇
1、值周领导充分利用好国旗下讲话,进行有关校园欺凌事件带来的危害等教育。
2、分管安全校长经常联系派出所或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讲座或法治宣传活动,一个学期一次以上。
3、各班主任充分利用主题班队活动等,多形式开展健康的思想教育,一个月一次以上,计入班级考核。
4、所有学科教师,坚持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表现在教案、课堂,计入教师业务绩效考核。
5、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对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计入教师业务绩效考核。
6、由少先队组织黑板报或墙报评比活动,进行反校园欺凌事件教育。
二、职责篇
1、每一位教职员工发现有欺凌事件发生,应马上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2、及时向本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联系,传达事故情况。
3、应急预案组织接到信息后,应立即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稳住情节,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总指挥视其情节程度,严重到不可控制时应立即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
4、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5、当事学生的班主任及时电话通知当事人家长,汇报情况。
三、责任篇
1、情节轻缓的,由当事人双方家长协商处理。
2、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稳家长情绪等。
3、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5、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6、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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