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嘉定区教育局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团委副书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有胜任相应职位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熟悉本区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素养高;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管理、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思维活跃,充满朝气,为人正派,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二)报名资格
1.中共党员,一般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在本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基层单位担任团委书记或有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素质。
二、招聘方法、程序和日程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1.发布招聘公告(9月10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18-19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嘉定区教育局党群工作科(嘉行公路601号A515室)
报名联系人:谢伟(39902012)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统一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4:00
面试地点:区教育局C-511室
4.根据面试的成绩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党委与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
5.区教育局党委组织部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由区教育局党委集体讨论并按票决程序,决定拟任用人选。
6.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
7.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提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备注:请各单位将此公告在校内及校园网上张贴、公布,并广泛深入发动。党组织负责人要联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
编 号:组织(通)2018-13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