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嘉定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校(园)长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 招聘职位(共33个)
序号 | 职 位 | 备注 | |
类别 | 岗 位 | ||
1 |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 朱桥学校校长 | |
2 | 幼儿园园长 | 金鹤幼儿园园长 | |
3 | 黄家花园幼儿园园长 | ||
4 | 嘉定新城新建幼儿园(筹)园长 | ||
5 | 梅园艺术幼儿园园长 | ||
6 | 新成幼儿园园长 | ||
7 | 其他单位正职 | 区劳技教育中心主任 | |
8 | 中学副校长 | 中光高级中学副校长 | 分管党务、德育 |
9 | 方泰中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0 | 留云中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1 | 德富路中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2 | 九年一贯制 学校副校长 | 华亭学校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13 | 小学副校长 | 普通小学副校长 | 分管德育 |
14 | 实验小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5 | 实验小学北水湾分校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6 | 紫荆小学副校长 | 分管德育、行政 | |
17 | 南翔小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8 | 上师大附属嘉定小学副校长 | 分管教学 | |
19 | 金鹤小学副校长 | 分管党务、德育 | |
20 | 外冈小学副校长 | 分管德育 | |
21 | 幼儿园副园长 | 中福会新城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22 | 安亭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3 | 昌吉路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4 | 新源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5 | 宝翔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6 | 鹤旋路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7 | 白银路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8 | 外冈兰郡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29 | 桃园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后勤 | |
30 | 叶城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31 | 北水湾幼儿园副园长 | 分管教学 | |
32 | 其他单位副职 | 大众工业学校副校长 | 分管总务、后勤 |
33 | 江桥成校副校长 |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有胜任相应职位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嘉定区教育系统人员报名竞聘正副校(园)长岗位须持有“嘉定区校长准入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在招聘职位同级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的经历或在招聘职位下一级党政管理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法、程序和日程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1、发布招聘公告(5月13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0-21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嘉定区教育局党群工作科(嘉行公路601号A515室)
报名联系人:谢伟(39902012)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校长准入证书、全日制以及在职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统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0-4:00
笔试地点:区教育局C-605室
笔试后,结合报名志愿按笔试成绩以不超过3: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校级正职和局机关岗位的,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招聘校级副职岗位的,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面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管理等相关知识。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一般按2:1的比例由区教育工作党委与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
5、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听取招聘单位的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由区教育工作党委集体讨论并按票决程序,决定拟任用人选。
应聘人员有2所学校任校级副职经历、有2个不同中层岗位任职经历,或异校应聘的优先任用。若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以暂时空缺。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因岗位职数限额,未能任用的人员,视情况列入相应的人才库以备选用。
6、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
7、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由区教育局局长和招聘学校校长聘任正、副校(园)长,并办理相关手续,提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备注:请各单位将此公告在校内及校园网上张贴、公布,并广泛深入发动。党组织负责人要联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
编 号:组织(通)2019-3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