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市、区和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嘉定区教育系统“党员全亮化”管理项目任务的具体要求,更好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郑重承诺下:
共 性 承 诺 |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保持政治清醒,坚决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不搞宗教信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3、党性观念强,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5、明大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6、守公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私德,管住自己,管好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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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承 诺 | 1、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业绩、亮作风”,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踏实。 2、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敢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创出一流业绩。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师生和家长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4、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填写党员手册。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党员培训,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6、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7、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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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事 承 诺 | 1、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弘扬博雅、睿智、淡泊、亲和的“嘉定教师精神”,做优秀党员教师。 2、积极参加“三走进一满意”“结对帮扶”活动和党员志愿活动,主动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每名党员都要作出至少1件实事承诺。 3、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等,每年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 4、参加居住地住宅小区“宜居家园”建设,参与业委会、党员议事会、群众活动团队工作。 5、积极参加城乡结对共建、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结合优势和特长,每年参加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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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2017年12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