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我是人民教师,我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展示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为了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在此,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工作。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阳光教育”办学理念,自觉维护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教书育人。以学生发展为本,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严谨治学,严格执行学科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课堂转型研究,积极推进打造“品质教育”。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五、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学科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训斥、指责家长。
八、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礼物等。
我愿以实际工作表现,无愧于“仰高教师”的崇高追求。
承诺人:
2018年4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