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4-7 严禁学校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

作者:金鹤小学     更新时间:2018-11-13 13:13    

为了贯彻执行嘉定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反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学校: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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