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金鹤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作者:金鹤小学     更新时间:2017-12-26 11:38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质,规范我校的各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区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新星、镇级骨干教师、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校级骨干教师、校级种子教师。

三、考核办法

1、区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新星由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院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发放相应津贴。(由区里考核,参与学校安排的骨干教师各项活动,完成各项指标)

2、镇级骨干教师、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校级骨干教师、校级种子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并按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发放相应津贴。(镇骨干教师由镇考核,镇里不出文件就按照学校要求考核。)

3、考核工作由校长室领衔、分管副校长负责实施。

4、考核时间为每年一次,考核结果于每年12月底公布。(考核每年1月到12月的工作实绩)

5、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人数为同级骨干人数的20%,“合格”“不合格”人数不定比例,按照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等第。(完不成基础指标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的骨干教师按照绩效工资既定标准上浮20%,考核为“不合格”的骨干教师不予发放当年度津贴。)

6、任期内每年考核为优秀的骨干教师在下一届骨干教师评选中直接连任,并优先推荐为上一级骨干教师。

7、经过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度的骨干津贴不予发放。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骨干教师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带教辐射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1、师德修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凡是不服从学校安排、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按照实际情况由骨干教师考核小组讨论处理意见。凡是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当年考核一票否决。)

2、教育教学:认真落实教学常规,积极优化本学科教学流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研讨,为本学科建设出谋划策。根据教导处提供数据。)每学年有校级以上公开课(区级骨干为区级公开课、镇校两级及种子教师为校级公开课,以每年一节作为基础标准,多上一节就多加一节的分,上课超出级别标准的也相应加分,上不封顶)。所教班级的学业质量处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或有明显提高(根据教导处出具的质量调研数据)。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作主题发言及专题讲座(校级骨干每学期在教研活动的时候至少作一次主题发言以及一次专题讲座,镇级骨干每学期在教研活动的时候至少作二次主题发言以及一次专题讲座,种子教师每学期在教研活动的时候至少作一次主题发言)。

3、教育科研:坚持教育教学创新,主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基础指标为区级骨干教师每年主持或者参与一个区级课题,镇级校级骨干教师每年有一个至少是校级的课题,种子教师至少要有个人小课题),并有相应过程性资料(根据提供的过程性资料,给予不同的分值)。积极撰写经验、案例、论文等,并发表或获奖(区级镇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文章或者所写文章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根据发表和获奖的不同级别,给予不同的分值)。

 4、带教辐射:认真带教青年教师,所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提高。(各级骨干教师每年须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多带多加分,上不封顶。)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骨干教师认真总结本人当年度工作情况,对照量化考核细则,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进行自评,认真填写相关考核登记表,报送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由相关条线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骨干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带教辐射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核对象填写的相关登记表和上交的材料填写量化考核表,根据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打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对考核对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组织学生或家长对考核对象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

嘉定区金鹤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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