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59 号)颁布实施以来,基于课程标准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逐步落地。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与评价变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符合课改趋势、具有校本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与评价机制,特向各工会小组征集各类案例。
一、案例类型
聚焦小学课程教学与评价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本次征集的案例主要指向以下主题:
1.综合实践活动。侧重主题统领下的活动设计,体现活动相关性、递进性;侧重突出实践经历的活动实施,体现活动性、实践性。
2.表现性评价。侧重表现性评价目标确立、任务设计以及基于实践的评价改进。
围绕以上主题的案例,不限年级,不限课程,但建议适当考虑年级、课程分布的均衡性。
二、案例撰写要求
(一)案例结构与要求
1.综合实践活动案例
综合实践活动案例由案例概述、活动背景、活动过程、活动效果与反思等四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例概述
用一两段话呈现本案例(一个主题或主题下的某个活动的实施案例)的基本思路,揭示亮点与特色,引导读者如何阅读本案例。
二、活动背景
交待清楚实施该主题的缘由、基础和资源等,结合本主题特性提出活动目标,强化过程性、体验性目标。
三、活动过程
还原真实的活动实施过程,尽量体现活动之间的关联与递进。可适当用图来体现活动现场和成果。
四、活动效果与反思
结合活动评价,对活动设计、实施和结果进行反思,提出活动经验、改进意见或后续活动计划等。
2.表现性评价案例
表现性评价案例由评价目标确立、评价活动设计、评价实施与改进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目标确立
根据学校育人目标、课程目标等,结合年级、课程特性,形成评价目标和各等第评价标准。评价目标要关注学习兴趣、习惯和学业成果等维度,凸显表现性。
二、评价活动设计
根据评价目标,创设有利于激发学生相应学习表现的活动情境,提出活动任务。明确教师指导语,设计面对不同学生表现的分类应对/指导策略。
三、评价实施与改进
将评价活动设计应用于实践,根据应用结果反思与调整评价设计,不断优化评价活动任务与情境。
(二)格式要求
1. 主标题为三号黑体、居中;副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居中。
2. 作者单位(与公章一致)和姓名为小四号宋体,居中。
3. 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序号为“一、”“二、”“三、”。
4. 二级标题为小四号黑体,序号为“(一)”“(二)”“(三)”。
5. 三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序号为“1.”“2.”“3.”。
6. 正文为小四号宋体,段落引文为楷体并全段左缩进2个字符。
7. 行间距为1.5倍行距。
(三)字数要求
案例全文以3000字左右为宜。
三、材料提交
(一)推荐数量
在深入研究、认真指导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每个工会小组围绕每个主题可分别推荐1个案例,每个工会小组最多可推荐2个案例。
(二)递交方式
4月26日前,由工会组长统一上交;
案例以“姓名+案例标题”作为文件名;
(三)评奖情况
各工会小组推荐的案例,将择优推荐参加区级评选,并由区级评选后推荐参加上海市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案例评比。
金鹤小学教导处
2019年4月3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