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讨

嘉定区金鹤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金鹤小学     更新时间:2021-03-30 14:04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定区江桥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招生计划

1、招生班级数:6个

2、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3、招生范围:金华社区、金岸社区、金桥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德社区、金达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三、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1、工作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李玉兰

组员:唐莹、陆莉燕、刘瑜婷、管宝林、金海萍、张惠华、陈艺嘉

2、监督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徐跃才

组员:陈建华、胡阳光子

投诉电话:021*39551575

三、具体要求

(一)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在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现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镇教委指定地点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与居住地相一致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需携带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

(2)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4)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及预防接种证。

(5)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镇教委根据申请登记所提供的材料及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首先安排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的学生;公办小学不能完全接收的,安排其进入民办沪宁小学。根据《2021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管理办法》,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申请人数超出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其余学生由镇教委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4月8日、4月17日、4月23日为民办三级幼儿园适龄儿童及未在江桥入园的适龄儿童信息集中登记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6:00,地点:江桥镇虞姬墩路48号民办沪宁小学。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我镇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具体登记时间见《2021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4月23日为小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得更改。家长获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后,4月23日前须登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验证的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三)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教委、相关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8月10日为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其他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嘉定区教育局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江桥镇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ngqiao

咨询电话:59144430、59144838

监督电话:69112623

联系地址:江桥镇金沙江西路555号

嘉定区金鹤小学:http://jhxx.jdjy.sh.cn/

     招生咨询:021*39551575转1202

我们承诺:

1. 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2. 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嘉定区金鹤小学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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